一、事项名称和编码
事项名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
编码:
二、实施机构
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三、申请主体
建设项目用地单位
四、受理地点
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
五、办理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
2.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5.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山东省2017年本)的通知》
6.《政府投资条例》
六、办理条件
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的,申请人已经竞得土地使用权;通过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,经进行公示无异议。
七、申请材料
1.土地成交成交确认书;
2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;
3.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明(由受托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);
4.企业投资项目核准(或备案);
5.经权属审查通过的宗地图;
6.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申请材料。
八、办理时限
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
九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本审批事项不收费
十、咨询方式
0535-8548886